減水劑生產廠家重慶銳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化工產品與環保設備的企業,根據多年的市場服務經驗,現為大家介紹使用減水劑需要考慮的三類問題:
1、避免聚羧酸系減水劑與鐵制材料長期接觸
對于聚羧酸系減水劑生產、供應者來說,要采用專門的生產設備和生產線合成、復配聚羧酸系減水劑,不得與其它減水劑共用生產線來合成或復配聚羧酸系減水劑。此外,聚羧酸系減水劑的輸送、存放不得采用鐵制材料(不銹鋼除外),而應采用塑料、玻璃等材質。由于聚羧酸鹽高效減水劑產品常常呈酸性,與鐵制品長期接觸會發生緩慢反應,有時會引起聚羧酸系減水劑性能的變化。建議金屬容器存放聚羧酸系減水劑不要超過半年。
2、避免其它品種外加劑的混入
嚴禁其它減水劑或其它品種外加劑的混入,有兩層含義。一是聚羧酸系減水劑的復配(如與木質素磺酸鹽、引氣、消泡、緩凝等組分)只能由外加劑生產廠或供應商進行,減水劑使用者也就是混凝土制備者只需對其相關性能檢測驗收入庫,不得在其中摻加復配任何其它組分,也不得因疏忽將其它組分混入其中。不加清洗而使用泵送和計量其它外加劑的泵和計量設備,都是絕對禁止的。另一層含義是,混凝土攪拌設備、運輸車輛、泵送設備最好固定用于摻聚羧酸系減水劑的混凝土,當共用攪拌設備、運輸車輛和泵送設備時,必須徹底清洗這些設備后,才能用作摻聚羧酸鹽減水劑的混凝土,反之亦然。
3、嚴格計量減水劑和拌合水
制備摻加聚羧酸系減水劑的混凝土拌合物時,應嚴格按照試驗室確定的最佳減水劑用量和用水量計量,切忌隨意增加減水劑用量或用水量,以免所拌制混凝土出現離析、泌水、板結、含氣量增加等不良現象,影響混凝土正常的泵送施工和澆注質量。
對于原材料砂石集料中所含的水分,必須準確測量,并從總用水量中扣除,堅決避免因對砂石集料中所含水分檢測不準所引起的不良后果。 |